30年来我国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约50.4万吨
日前,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:中国履行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》30年来成效显著,共消除消耗臭氧层物质约50.4万吨,在保护臭氧层的同时为减缓气候变化带来巨大好处。
1989年,国际社会缔结了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》。在所有缔约方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,《议定书》成功消除了99%以上的消耗臭氧层物质,取得了巨大的环境和健康效益。1991年,中国政府加入《议定书》,认真履行《议定书》规定的各项国际义务,履行履约承诺,先后实现了全氟化碳、哈龙、四氯化碳、甲基氯仿和甲基溴五类ODS受控用途的全部淘汰。目前,中国正在逐步淘汰最后一类含氟氯烃的消耗臭氧层物质。
根据议定书实施机制,环境部从中国国情和相关行业实际出发,一方面坚决履行国际公约义务,维护负责任大国形象;另一方面,努力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,继续保持优势产业在国际竞争中的主导地位。
通过建立行业整体淘汰机制、加强政策和标准引导、加强替代品研发和应用,我国多措并举开展公约淘汰活动。在过去30年中,议定书多边基金共捐赠14.63亿美元,成功实施了32个行业的总体淘汰计划,实施了400多个淘汰项目,关闭了100多条与ODS相关的生产线,支持了数千家企业完成替代技术改造,有效减少了ODS的生产和使用,促进了中国相关行业自主知识产权替代技术的开发和应用。
研究报告显示,过去30年,中国在淘汰ODS过程中避免了约23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排放,相当于2021年中国碳排放总量的两倍多,减排成果显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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